一、负责研究制订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
二、了解掌握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三、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方针和政策,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研究探讨处理好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指导镇街党(工)委组织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五、参与了解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协助市委有关部门组织开好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指导各基层党委(党组)开好民主生活会。
六、负责出席全国、全省、全县和县党代会代表初审和选举的具体组织工作,参与县党代会的筹备工作。
七、承办镇街及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召开党代会的审批手续。
八、负责指导镇街党员代表大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的工作。
九、负责全县党组织设置的研究和指导,办理县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党(工)委设置的审批手续。
十、研究指导全县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组织处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党内统计、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及党刊的征订工作。
十二、承办拟受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命名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选、审查工作及县委追认为党员的审查工作。
十三、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上级安排部署的各类党内教育活动,负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进典型的培养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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