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县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种社团组织和民办医疗、科研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社会力量办学以及其他新型经济社会组织中的党建工作,负责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研究、指导这些组织中的党组织设置、隶属关系、活动内容、工作方式。
二、研究、指导新型经济社会组织的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党员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
三、探索在新型经济社会组织中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方法和途径。
四、承担全县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调查了解和掌握全县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出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联席会议工作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
五、负责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络协调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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