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委组织部按照县委全委会决议要求,向101个县委管理的县直部门单位和乡镇党政一把手发送专函,对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提出要求。
一是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全县各级党政一把手,要进一步落实抓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领导责任,通过召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会或上党课等多种形式,把本单位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宣传活动引向深入。
二是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规定。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在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中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当好表率。要自觉做到“五带头”,即:带头搞好学习和宣传,大力营造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规守纪的浓厚氛围;带头遵守四项监督制度的各项规定,做四项监督制度的模范执行者、模范带头人;带头搞好干部的提名推荐工作,树立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带头抵制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歪风邪气;带头管好队伍,以模范行动,带动一个单位形成良好的用人风气和正确的用人导向。
三是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县各级党政一把手要牢固树立自我监督意识,严格执行制度,严把工作程序,不为私利所动,不被偏见所惑,不因干扰所惧。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坚决落实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最大限度地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地防止用人失察失误,切实将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
专函还要求党政一把手亲笔填写复函,并限时送县委组织部,以确保每位一把手都能收到并知晓专函内容。专函下发后,共回收一把手复函119封,回收率达100%。(据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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