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培训暨
农村发展带头人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党(工)委:
为加快培养农村发展带头人,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发展农村经济、带头创业致富的能力,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培训暨农村发展带头人培训工作的通知》(济组通字〔2015〕26号)要求,经领导研究决定,为做好2015年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培训暨农村发展带头人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开展农村发展带头人培训,是按照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以村党支部书记的实际培训需求为重点,以“强化发展意识,理清发展思路,提高政策水平,激发热爱农业农村工作的热情,增强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的本领”为目标,坚持“精心组织、突出重点、适应需求、强化实效”的原则,加快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发展带头人队伍,努力为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服务。
二、培训内容
农村发展带头人培训由省里制定统一课程。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农村政策法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以及创业知识与技能等。培训采取专题讲座、经验交流、座谈研讨、现场参观等丰富灵活的形式,突出实用性,增强实效性。通过开展系统培训,尽快提高其整体素质和创业技能,带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更好地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三、培训学员条件
1、村党支部书记,年龄在60周岁以下。
2、有违纪违法行为及有酗酒等不良生活习惯、有纹身的人员不得推荐。
四、组织形式及时间安排
今年我县计划培训80人,自8月17日至8月22日。
农村发展带头人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学员免费参加培训,经费从山东省新型农民创业培训项目经费中列支,培训时间6天。培训考核合格人员颁发济宁农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培训结业证书。
五、学员推荐
各镇街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按照个人自愿报名,村党组织推荐、镇(街道)党(工)委初步审查、县委组织部与县农业局审核确定培训人员的程序进行。
六、有关要求
1、参加农村发展带头人培训的学员填写2份《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培训学员登记表》(样表见附件1,必须贴照片),1份留存县农业局,1份报济宁农业学校。参训学员需签字承诺按时参加培训。学员务必于8月17日上午11:00前自行到济宁市农业学校报到,报到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各镇街要对推荐人选负责审查把关,务必在8月12日下午5:00前将培训学员台账报县农业局科教站(样表见附件2)。
3、各镇街要做好农村发展带头人典型的培养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发展带头人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效,为农村发展带头人培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中共金乡县委组织部
2015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