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的内容。凡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应公开,具体内容如下:党组织研究制定的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党组织的议事决策规则、决定的重大事项与执行情况;发展党员工作、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困难党员救济情况;党内选举、评选先进、民主评议党员的结果、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处理情况以及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的程序。第一步,收集公开内容,拟公开事宜,集体研究形成书面材料;第二步,填写公开报告单,按时在公开栏或广播、会议等进行公开。第三步,收集党员、群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党组织研究,及时认真答复或进行整改,并进一步公开整改措施和结果。第四步,立卷归档。
三、公开的形式和时间。以固定的公开栏为主,辅以会议、广播、明白纸等形式进行公开。公开时间可与村务同时进行,确定为每季度首月的15日为党务公开日。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做到固定性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