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乡县委办公室
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联盟
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党(工)委,各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总支、支部:
《关于深入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联盟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金乡县委办公室
2015年11月17日
关于深入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联盟
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开展“服务型党组织提升年”活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结合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联盟试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发展先行、党建引领、服务跟进”的原则,通过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联盟,为县域内非公有制企业搭建协调、沟通和交流平台,依托县委“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为非公有制企业与全县各职能部门搭建联系互动平台,通过县域内党建资源的有效整合,实现优势互补、共建共促,着力破解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组织组建难、作用发挥难、活动开展难等难题,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根本保障。
二、联盟的组成
(一)人员构成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联盟实行会员制,会员由非公有制企业党
组织、国有企业党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党组织、农村党组织、金融部门党组织和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等组成。联盟成立初期以全县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为主,逐步辐射、吸纳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为会员。联盟成立理事会,在县委组织部、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县大工业经济运行指挥部的指导下,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联盟的日常运行和相关工作。联盟理事会由以下人员构成:
1.设会长1名,由党建工作抓得好、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热心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联盟事业且党龄较长的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主持联盟理事会的全面工作;召集并主持会长会议;决定其他日常事务。
2.设副会长6名(兼任联盟理事会分会会长),由具有代表性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协助会长处理联盟理事会的日常工作,主持分会的全面工作。
3.设秘书长1名,由党务工作经验较为丰富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执行联盟成员大会、会长会议的决议、决定;负责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列席会长会议;完成会长会议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召开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联盟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做好县直部门与联盟理事会沟通联系的协调工作。
4.设副秘书长2名,由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负责做好联盟各类活动和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
5.设理事19名,由相关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参加联盟理事会议;参与解释联盟章程并监督执行;参与年度工作计划起草;参与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报告起草;参与审议会员、理事、副秘书长、秘书长、副会长、会长的辞呈、增补和罢免。
联盟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由各党(工)委推荐、县委组织部和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考察和提名,经联盟会员大会进行民主讨论、酝酿、协商后选举产生。
(二)组织机构
1.会员大会。联盟会员大会是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一般每年由联盟理事会组织召开一次。主要职责:制定、修改联盟章程;讨论决定联盟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联盟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报告;选举罢免联盟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其他需要经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2.联盟理事会。联盟理事会是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联盟的领导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会员大会的职权,处理联盟的日常事务。主要职责:解释联盟章程,监督联盟章程的执行;召集并主持会员大会;提出联盟年度工作报告和提交联盟经费年度使用报告;审议新会员的入会事宜;定期召开会长会议,研究联盟的重大事项;研究讨论联盟各类活动的开展;根据会长提名,酝酿联盟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并提交会员大会表决;执行会员大会决议、决定;行使会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秘书处。联盟理事会总部设在县经济开发区。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是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联盟的日常工作机构,在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执行会员大会、会长会议的决议、决定;处理联盟日常工作;负责协调联盟相关事务;负责对外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协助县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工作;完成会长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原则
1.自愿加入原则。县域内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原则上应加入联盟。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自愿加入的,以企业为单位向联盟理事会申请加入。非公有制企业未加入联盟,企业内党员个人有参与联盟活动意愿的,可以党员个人身份申请加入。
2.主动参与原则。加入联盟的非公有制企业以及党员个人应积极主动参与联盟组织的各类活动,并为本联盟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组织活动的策划与安排等提出建议和意见。
3.激励帮扶原则。县委、县政府出台扶持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征求意见时,优先向联盟会员征求意见,政策出台后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联盟会员。加入联盟的非公有制企业由县委、县政府选派县直部门单位“点对点”联系和服务,及时了解党建工作情况、企业需求和生产经营状况,协调和帮助解决生产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在推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时,优先考虑联盟会员中的优秀企业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先进模范人物。
三、主要任务
联盟的性质为社会团体。其主要任务为:
(一)服务、促进企业发展。向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企业形象宣传、品牌打造、产品促销、政策咨询、法律援助、人才引进、员工招聘等方面的服务;联系高校、科研站所等机构,帮助培训企业管理、机械制造、食品加工、市场营销等专业技术人才,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技术瓶颈和人才短缺。
(二)搞好“结对共建”活动。在县委组织部、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县大工业经济运行指挥部的指导下,依托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引导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与企业党组织之间,采取“1对1”“多对1”的方式“结对共建”,提供面对面优质服务,帮助解决好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中的难题。
(三)开展各类联谊活动。牵头组织县域内非公有制企业举办文体比赛、文艺晚会、企业文化节等各类大型联谊活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沟通交流的同时,共同打造具有金乡特点、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进一步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联盟和企业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通过创办会刊、设立党建QQ群、微信群等方式,搭建县域内企业内部宣传和交流平台。
(四)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活力。指导非公有制企业抓好党组织的组建和作用的发挥,抓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组织党员、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先争优和观摩学习活动,凝聚职工人心、激发内生动力、促进企业发展。
(五)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采取联盟统筹、党组织具体负责、党员个人积极参与等方式,开展“关系在企业、活动在全县、奉献双岗位(企业岗位与志愿服务岗位)”活动,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多方位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构建一体化、动态式的企业党员管理模式,实现党员教育管理从企业封闭式向县域开放式转变。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帮扶贫困群众、困难职工、贫困学生、贫困村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县委确定在全县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联盟试点工作,是破解非公有制企业党建难题、促进企业发展的创新性举措。为保证联盟的高效运转和作用的充分发挥,县财政每年给予联盟专项工作经费补贴,用于联盟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县直有关部门、各园区和镇街党(工)委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县委组织部统筹抓好试点工作的开展,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县大工业经济运行指挥部负责抓好具体工作的开展,县经济开发区负责做好联盟运转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二)加强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积极参与联盟组织开展的文化体育、会议交流、产品展示、专题培训等各类活动,形成合力,扎实抓好试点工作。
(三)大力宣传。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发现联盟试点过程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宣传,扩大影响,营造良好氛围,推动试点工作向纵深开展,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四)完善提高。县委组织部要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联盟不断完善运行体制机制,着力提高非公有制党建工作水平,为做好全县各领域的党建工作提供有益参考。